社民連等留守 恐仍難保民陣

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登民陣多年來一直未獲註冊,引發多個成員割席,經歷大震盪後,仍有部分成員如社民連表明會留守。在這個情況下,相信警方下一步就要研究該組織的命運。
民陣多年來一直以聯盟方式運作,多次申請大型遊行。由於每年六、七月期間都是示威旺季,民陣會否申請遊行,相信很快擺上議題。有論者指出,過去警方曾經多次與民陣商討遊行安排,言下之意是民陣雖無註冊社團之名,但卻有註冊社團之實,不能隨便取締。
新例後應要洗太平地
對於這個說法,社會上有另一個聲音,認為不能習非成是,一個未經註冊的團體就是非法團體,過去沒有取締,不等如就不能取締。
究竟是否取締民陣,不能抽空討論,過去一年時局顯然是今時不同往日。首先,是過去民陣申請遊行,警方都會批准,然而,去年起做法已經改變,說明民陣的運作方式已未必行得通,互信基礎不再存在,當局認為有需要加強風險防控。
更重要的是,去年七月後港區《國安法》通過,本地執法環境大變,過去沒有法例針對的行為,現在都可能觸犯新例,而且當中的責任相當重大。在這種環境下,採取聯盟式運作的代表性是否足夠就大有疑問。
有警政界認為,新例通過後對社團監管環境大變,正路應該要洗一次「太平地」,檢查現行做法,看看有沒有漏洞,如果警方重新檢視所有成立而未註冊的團體,負責人和各成員就要問問自己是否可以過關。
昔日做法難做護身符
過去,本港遊行就算人數眾多,但基本上都守法和平,然而,在社會運動期間,遊行經常伴隨暴力事件,同時在《國安法》下,隊伍若然有人做出涉嫌違法的行為,主辦者的責任明顯加重。正如在立法之後,中大對註冊學生會的政綱有懷疑,就會提出要求學生會自行成立,以承擔責任。由此可見,用以往做法來證明今日可以繼續做的論據立不住腳,護身符的作用很微。
民陣不可能再在不註冊的情況下運作,如果沒有人負責為民陣註冊,警方就有很大機會作出取締,若然民陣註冊,負責人就必須承擔巨大的法律風險,而且註冊主任也未必信納其申請。在這種情況下,社民連組織就算不退出,相信也未必能保住民陣,這個結果可能也在他們意料之內,繼續留守或者只是想表達政治姿態,但這樣做會否引發其他後果,相信連他們都心中無底。
齊秀峰
架勢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