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權分立不合常識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提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在政圈中又引發爭議。對一般人而言,香港是行政主導抑或三權分立,其實未必關心,但對權力有濃厚興趣者,就覺得是大件事,於是對楊潤雄的說法反應極大,起而攻之,只是香港的政治體制,不可能出現三權分立,因為一旦出現這個狀態,就隨時變成無王管。
各自運作 向誰問責
楊潤雄澄清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事涉教科書內容,教材不能有錯,故此有人搞錯就要糾正。不過,這樣一說就觸動了一班非建制派的神經,質疑這是改變了香港的核心價值。早在港英年代,就有人形容香港是行政主導,即是港督的權力至大,後來有人提出三權分立,這本來是西方國家的體制,回歸之後就出現各有各說的情況。
究竟香港是行政主導抑或三權分立呢?政府和非建制派互拋論據,有政圈中人就笑言,這些論據不識就嚇死,識就笑死,講出來高深莫測。不過,道理說得幾高深都無用,最重要反而是符不符合常識。
政圈中人說,在港英時代,港督由英國指派,代表宗主國行使權力,權力來源是《英皇制誥》、《皇室訓令》,所以是行政主導,中央當時提出香港維持五十年不變,怎會變成三權分立?再者,香港是特別行政區,無論多特都是地方政府,任何權力架構無論如何獨立,都要問責,三權若然分立,是否各自向內地的行政機關、議會與及法院匯報和交代?
無王可管 方便奪權
作為地方政府,行政長官是由港人透過選舉委員會選出,然後由中央任命。立法會和法院大法官,都沒有中央任命的過程,說明行政長官是中央授權的總負責人,如果特首沒有相應的權力,其他兩個權力架構豈不是有權而無人可以問責,變成無王管?抑或主張分權的人,同意由中央直接問責?
主張說香港三權分立的人有幾個傾向,一是期望香港權力分散,因為權力愈分散,香港愈難管,這也是英國在撤出前,不斷成立這樣或那樣的獨立架構。二是因為特首直接向中央負責,三權分立後他們期望透過議會和法院挑戰特首權力,斬斷中央對香港的管治。
非建制派想在議會中贏取過半數,實行攬炒推倒特首,就是堅持三權分立下奪權的一個策略。不過,就算攬炒成功,最後引發特首下台,新特首的任命仍是權在中央,屆時若引發憲制危機,港人就是第一個自食苦果的受害者。
以末為本 適得其反
中央要收回香港主權,怎會讓香港無王管,所以從常識就可以知道,《基本法》不可能默許香港有三權分立。中央承諾香港有高度自治,讓特首有很大權力管治香港,包括任命大法官,但層層問責、各司其職的理念是很清晰的。過去有些人提倡所謂的三權分立,政府或官員不想引起爭拗,又或者覺得香港言論自由,沒有出來澄清,結果就變成概念混淆不清,現在有人出來要以末為本,最後結果卻可能再收窄了本身的空間,落得適得其反的效果。
齊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