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法律利齒咬平民

隨着示威抗爭和港版《國安法》即將出台,本地政壇有點刀光劍影的味道。反對派在中央以泰山壓倒強勢居高臨下,仍然作出一些負隅頑抗的反擊,不過,這些反擊行動,目標卻往往是對手陣營中的最弱勢人士,實行飽以法律的威懾。

反對派的法律威懾,較為惹眼是許智峯以私人刑事檢控的方式,向在示威活動中撞傷人的的士司機作出票控。另一宗則發生在上周末,隨着香港眾志成員在立法會抗議被罰後,公民黨提出要追究作證的保安,聲稱要把他們「炒魷魚」,甚至指保安干犯偽證罪。  

公民黨追殺立會保安  

有關案件涉及香港眾志多名成員去年在《國歌法》條例草案公聽會期間衝向官員被控。法院作出裁決時輕判涉事人員罰款,其中一位成員何秀儀被控襲擊男保安罪名不成立。由於法官在判決時看過錄影帶,認為保安作供有誇大失實之嫌,於是公民黨議員譚文豪和楊岳橋就鄭重其事召開記者招待會,要求行管會按照《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對三名保安進行紀律聆訊,要求有需要時就立即「炒魷」。楊岳橋更質疑保安可能干犯偽證罪。  

現時立法會不時發生衝擊,有些場面頗為嚇人,不小心就會弄致受傷。很多人在電視前見到這些場面,有時都會替這些保安擔心,心想他們都是打份工,部分年紀看來有四、五十歲,要應付肢體衝突都頗為吃力。這些案件搞到要報案,保安很多時都是身不由己。  

今次法官的裁決,本來就有不少人覺得有爭議。撇除他的量刑和判詞,在檢控的幾項控罪中,有多人都罪成判罪,換言之,案件不是無事生非,在這種情況下,號稱「大狀黨」的公民黨提出要紀律聆律,聲言有需要就「炒魷」,多少有點重炮打烏蠅的味道,此舉若套用反對派常用的言語,是不是旨在營造「寒蟬效應」呢?  

男保安在庭上作供,被法官批評誇大失實,或者他的說法有不足或錯誤的地方,令法官不入信。不過,楊岳橋說質疑他可能干犯偽證,似乎就說得太遠,正如他這樣質疑,男保安若然有財有勢,也可反指他可能涉嫌誹謗。只不過,如果是一介草民,就可能被嚇到成晚失睡腦交戰。  

大狀嚇人指或涉偽證  

在法庭審案,法官要求很嚴謹,證人作供要清楚明確,令法官入信。有時證人證詞和法官覺得的事實有出入,法官有時就會批評,個別情況用詞還會比較嚴厲。然而,供詞不準確有很多原因,很多情形下可能係場景混亂,搞不清楚,所以律師打官司用的技巧,很多時就是「鋤」到證人供詞前後矛盾,漏洞百出,看戲有很多情節,證人被盤問到百詞莫辯,不等如不是事實,這是律師死都拗到直的高明之處。無論如何,在庭上作供不能取信於官,成因很多,不能簡單就歸納為作偽證。在過去,除非見到有清晰惡意的行為,否則檢控作偽證的個案不算太多。  

保安與示威人士無仇無怨,在立法會阻撓示威,只是工作需要,出於打工仔「搵食」。公民黨的議員在官司有入罪的情形下,聲言要紀律聆訊追殺保安,甚至聲稱有人可能干犯偽證罪,背後動機可能只是靠嚇。不過,從其放言目標連普通工作人員也不放過,可能是他們都信奉了毛主席說搞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於是行事絕不手軟,深信有權必須要用到盡。

齊秀峰
架勢堂



譚文豪(右)和楊岳橋(左)要求行管會對三名保安進行紀律聆訊。資料圖片
譚文豪(右)和楊岳橋(左)要求行管會對三名保安進行紀律聆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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