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發「犯聚」罰單不手軟

今日起四日長假期,由於今年不宜外遊,本地感染又連續多日歸零,相信不少市民都想外出散一散心。普通人靜極思動,社運人士同樣不甘寂寞,過去幾日接連出現商場有人聚集,警方出動大量人手控制場面及驅散。沉寂一時的街頭抗爭會否在疫情稍緩時再升溫,成為公眾以至社會目光聚焦的熱點。
拒交罰款有後果
現時的聚集是經網絡呼籲,在指定時間地點出現一批市民。警方連日出動,除了執行秩序外,還會留意聚集人士是否違反了限聚令,若然聚集超過四個人,警方就會票控。有警隊高層坦言,在上星期太古城中心出現聚集時,警方已經可以票控,當時只是警告了事。跟着再出現的商場聚集,警方就不再寬鬆處理,實行票控。往後如果有人違法,就會按法例發告票。
公眾違反限聚令,警方發出告票,通常收到這類告票者為免費時失事,都會罰款了事。若然不承認違法,就可以對簿公堂。不過,限聚令是個衞生措施,目的是減少人際接觸和保持距離,可以想像如果有人拒絕認罪,要法庭花時間資源審理,而抗辯理由是集會自由或爭取政治權利等,法官的判決會是甚麼。
警方對違反限聚令的集會人士發告票,有人已聲稱不會交罰款。有法律界人士說,一個人說不交罰款是否言行一致毋須向人交代。如果說收了罰單可以不交罰款無後果,相信很多違例泊車的人士早已懶理。需知如果有人不交罰款,後果會不斷累積,付出的代價愈來愈大,到最後發覺麻煩不斷想「找數」,可能機會成本已很大。聽到有人大大聲好出位地說自己不交罰款,自己就要諗過度過,不要人講就信。
《禁蒙面法》有辦睇
違法有後果,聽人話去試底線,事前要有獨立思考,一個例子是蒙面法。政府去年臨急訂立《禁蒙面法》,這是相對容易舉證的法例,當時有人跑去司法覆核,法庭初審判法例違憲,後來政府上訴得直,有人就因此被告。當初聽信政治大狀挑戰法例的市民,現在命運就如玩俄羅斯輪盤,不知最後會不會中招。相反,當日挑戰法例但無以身試法者,現在就變成旁邊的「支持者」,在旁觀望結果最後揭盅。
說起聚眾抗爭,自然想到違法達義。現時街頭衝擊有再起勢頭,未來不少聚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都因為疫情或社會秩序等因素難以預測。有建制中人就關心,屆時若再有「犯聚」活動或未經准許的遊行,早前被控的十幾名非建制派知名人士會否繼續現身。
建制中人這樣說,是因為當中被控人士之一的民主黨元老李柱銘在出事後自言「安樂晒」,因為可以和被捕被控的年輕人同行。李柱銘這樣說完,往後他在法庭究竟是坦然認罪?抑或是抗辯以謀脫身呢?李柱銘覺得要與年輕人同行,然而,很多人違法達義,干犯的是嚴重罪行,極有可能被判長期入獄,李柱銘若然要對得起他們,又是否會繼續違法抗爭,繼續衝擊法律呢?
擔心不安再來襲
農曆年以來,本地社會受疫情衝擊,民生十分凋弊,好不容易氣氛稍為寬鬆,很多人擔心政治不安又再來襲。在這段稍為太平的日子,市民有個相對冷靜和氛圍。對激進人士來說,違法干擾民生經濟運作,對自己和其他人都沒有好處,這樣的表達訴求手法,是否仍然應該繼續維持呢?(齊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