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雄 - 真係想做新聞咁簡單?|巴士的點評
美國《華爾街日街》樂於評論黎智英案。從控方案情披露,《華爾街日街》的編輯Bill McGurn和黎智英有緊密聯繫,恐怕難以將《華爾街日街》看成一個獨立評論者。
《華爾街日街》在1月12日再度就黎智英案發炮,由編輯委員會撰寫社論,題為「罪行:發推文及評論-這個督印人只因為做新聞而被帶上法庭」,或許可以指出《華爾街日街》此文的幾點謬誤。
第一, 發發推文就要受審?《華爾街日街》社論第一段段子「黎智英案可以歸結為:該出版商發布推文,支持當地民主人士,並與人權領袖和前美國官員保持聯繫,他們與黎智英一樣擔心香港的自由受到侵蝕。就是這樣。」
《華爾街日街》的這句「就是這樣」,的確是語言技巧的極致,可以稱為先扭曲、再簡化。文章先將控方指控黎智英的罪行扭曲為只是發布推文,然後一句「就是這樣」,就意含指控特區政府「莫須有」的簡單結論,令人覺得特區政府提控荒誕,只針對一些無害行為。
第二,真是這樣光明正大文章提到黎智英敦促美國對中國施加外交壓力,包括制裁,這些都不是秘密陰謀,黎智英的主張幾乎都是公開的。《華爾街日街》想引導讀者相信,黎智英做所有的事情都是公開。不過這也是斷章取義,黎智英做的事情當然有部分是公開的,但也有更多秘密進行的行動,例如控方指黎智英曾與李宇軒等人在台灣秘密開會,黎智英提出「支爆」目標(支爆是反對派慣常用語,即「支那爆炸」,意指中國政府倒台)。這些事情最後都會經法庭審訊確認,但《華爾街日街》所說黎智英的主張是公開的,就站不住腳了。
第三, 控方沒有可靠證據?《華爾街日街》文章聲稱控方的證據都是黎智英外國朋友的照片,包括美國前副總統彭斯、前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郭明瀚 ,以及《華爾街日街》編輯Bill McGurn等,令讀者誤以為控方只是靠一些照片作為證據。其實審訊並未開始,這些只是控方開案陳詞或控辯雙方都承認的部分事實證據,只是證據的片段。未來控方會逐一要求證人作供,講述完整的故事。但《華爾街日街》就簡單總結指,北京和特區政府對黎的指控「沒有可信的證據」,這也是典型的「以偏概全」的手法。
第四,李宇軒曾經受酷刑?《華爾街日街》文章又指「有可靠報道稱,李宇軒在拘留期間曾遭受酷刑。」但這個所謂可靠報道,是指《華盛頓郵報》曾引述一些匿名消息人士,甚至繪影繪聲地說「李宇軒的牢房常傳出尖叫聲」。《華爾街日街》如何得知,《華盛頓郵報》這些不具名而戲劇性指控是「可靠報道」?這些所謂酷刑指控,就完全就是《華爾街日街》所說的「沒有可靠證據」。
總的而言,《華爾街日街》的文章是想把黎智英描繪為一個為新聞自由而戰的出版人,只是發發推文表達意見而已,藉此總結特區政府是在毫無證據下向他提出起訴。這很明顯是一種未審先判的手法。黎智英有罪還是無罪,控方的證供是否可信,需等審訊進行詳盡作供及盤問,然後由法庭判定,不是由《華爾街日街》說了算。當美國的右派團體「驕傲男孩」的前領袖塔里奧被美國法院判刑22年的時候,又不見《華爾街日街》發社論支持一下塔里奧的言論自由?說到底,塔里奧也只是在網上發發推文而已,他不但沒有到國會山的暴動現場,甚至不在華盛頓特區,最後仍被重判22年。《華爾街日街》對美國法庭的判決置若罔聞,就關心遠在千里之外的香港法庭審判,其雙重標準,令人嘖嘖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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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