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飄 - 運動場地以「租出為目標」|社論

審計署定期發表的衡工量值報告,揭露不少部門管理不善,未有善用公共資源,造成浪費。昨天最新一份報告指,康文署轄下二十五個運動場地未有充份使用,署方卻公佈一個高的使用率,引起公眾錯覺。而申請舉辦田徑場地的手續繁複,不少申請機構棄用官方方式,改用傳統信件,非常落後,在現時廣泛使用網上辦事年代,令人難以置信。

審計署踢爆康文署計算運動場的使用率方法,須要作出改善,原來緩步跑人士佔運動場總使用率的八成,未能反映運動場提供場地舉辦田徑運動的主要功能。審計署亦發現,學校等機構可預訂整個運動場地舉辦田徑活動或足球比賽,惟要使用指定表格,列出所需器材及負責人資料,手續過於繁複,被審視的一百五十宗預訂申請中,逾四成透過信件等而非署方指定方式遞交,反映用家遇官僚程式而另闢蹊徑。

以人口需要比例計算,本港運動場供應比實際少四點六個,但康文署卻擺出跑步當作使用全場,得出一個高使用率,涉以偏概全,其實大面積的田徑場地未被善用,容易引起「報大數」的質疑,原因是否繁複的申請手續令人卻步,署方急需檢討,減少官僚程序,簡化申請步驟,套用行政長官唯一參選人李家超創立的「以結果為目標」,應以「盡量租出場地為目標」,方是善用公共資源的大原則。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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