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讓座風波|易服男「Fumi阿姨」踢飛老婦 法庭判罰$1000

更新時間:19:05 2026-02-10 HKT
發佈時間:17:00 2026-02-10 HKT

去年在台灣引發社會廣泛熱議的台北捷運「讓座風波」,近日有判決結果。案中常作女性打扮、網稱「Fumi阿姨」的張姓男子,因踢飛一名要求其讓座的七旬老婦,早前被警方裁罰。張男不服上訴,辯稱是正當防衛。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根據閉路電視畫面,認定其行為已超越防衛必要性,但考慮其一直行為良好,最終將罰款由6000元(新台幣,下同,約1500港元)減至4000元(約1000港元),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事件回顧:讓座爭議演變肢體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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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備受關注的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29日,地點為台北捷運的一列行駛中車廂內。當時,張男(Fumi阿姨)因拒絕讓座予一名曾姓老婦,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其後演變成肢體衝突。根據最初的媒體報道及網絡片段,張男起腳踢向老婦,導致事件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關於讓座文化、性別氣質及暴力行為的激烈討論。警方介入後,初步對張男的施暴行為處以6000元新台幣(約1500港元)的罰款。

被告上訴:堅稱出腳乃自衛

「Fumi阿姨」不服警方裁決,向新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他在申訴中詳細陳述,事件起因是曾姓老婦強逼其讓座,在被拒後,老婦情緒激動,先以言語攻擊,繼而動手。張男辯稱,當時老婦多次以一個裝有金屬容器的手提袋,持續攻擊其膝蓋部位,令他感到疼痛及受威脅。他強調,自己在過程中已一再忍讓,但對方侵擾行為並未停止,為求自保、阻止對方持續施暴,才以腳踢方式阻止騷擾,其行為應屬合法的正當防衛,不應受罰。

法庭審理:閉路電視還原關鍵過程

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時,關鍵證據來自於車廂內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法官在判決書中就「正當防衛」的法律要件作出了詳細解釋。法官指出,雖然曾姓老婦的攻擊行為在先,但當「Fumi阿姨」以左腳成功擋開其第四次攻擊後,老婦並未有持續攻擊的動作。法官認為,此刻曾姓婦人的「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過去,不再構成法律上「現在不法之侵害」的要件。

因此,「Fumi阿姨」隨後追加的起腳踢踹行為,已超越了即時防衛的必要性,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基於此,法官認定雙方均有互相施加暴行的行為,並非單方面的攻擊。

最終,法官審酌「Fumi阿姨」決定酌情減輕罰則,將原處罰的6000元新台幣,改判為罰款4000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