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擊停牌期間駕駛 拘2男司機 1人涉毒駕今提堂

更新時間:08:47 2026-10-30 HKT
發佈時間:08:47 2026-10-30 HKT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昨日(29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耀角」打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人員經深入情報分析及調查後,分別在將軍澳及黃大仙區鎖定並截停兩輛目標私家車。

被捕男子帶署調查。
被捕男子帶署調查。
另一名被捕男子。
另一名被捕男子。

一名46歲本地男司機未能出示駕駛執照及未能通過快速口腔液測試,驗出有安非他命毒品成份,涉嫌「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在體內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時駕駛汽車」。調查顯示,該名司機於十月中旬涉嫌「停牌期間駕駛」被捕,當時他獲准保釋候查。他已被暫控一項「停牌期間駕駛」罪、一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及一項「在體內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時駕駛汽車」罪,案件將於今日(30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另一名44歲本地男司機亦未能出示駕駛執照,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他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一萬元、監禁十二個月及停牌十二個月。毒後駕駛同屬嚴重交通罪行,會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罰款港幣兩萬五千元及至少停牌二十四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並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