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內地漁民傀儡戶口「洗黑錢」千萬 罪成加刑共判監50月
更新時間:14:14 2026-08-26 HKT
發佈時間:14:14 2026-08-26 HKT
發佈時間:14:14 2026-08-26 HKT
一名從事漁民的35歲內地男子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透過其持有的本地銀行戶口,清洗來自騙案的合共約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他於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名,被法庭加刑8個月,合共被判監禁50個月。警方對裁決表示歡迎。
2024年3月及9月,警方分別接獲報案,涉及兩名海外受害人,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訛稱自己是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在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賬戶。受害人其後按指示,將款項轉入不同銀行戶口進行所謂的投資。最後兩名受害人發現自己無法提取虛假投資戶口內顯示的利潤,方知受騙。兩名受害人合共損失超過1,300萬港元,其中約447萬元被存入一本地銀行傀儡戶口。
警方展開調查,並拘捕一名35歲內地男子。該男子為涉案傀儡戶口的持有人,報稱職業為漁民。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於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透過他的本地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1,0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其後警方落案起訴該名戶口持有人。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名,並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案中警方為加強打擊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阻嚇性,遂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就被告的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的刑期。被告因此被法庭加刑8個月,合共被判監禁50個月。
警方稱,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562人因租、借或賣戶口,在法庭裁定洗黑錢罪成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2至18個月不等 。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