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内地渔民傀儡户口「洗黑钱」千万 罪成加刑共判监50月
更新时间:14:14 2026-08-26 HKT
发布时间:14:14 2026-08-26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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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从事渔民的35岁内地男子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间,透过其持有的本地银行户口,清洗来自骗案的合共约1,000万港元犯罪得益。他于今日(2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洗黑钱」罪名,被法庭加刑8个月,合共被判监禁50个月。警方对裁决表示欢迎。
2024年3月及9月,警方分别接获报案,涉及两名海外受害人,堕入网上投资骗案。骗徒讹称自己是投资专家,诱使受害人在虚假网站或应用程式开设账户。受害人其后按指示,将款项转入不同银行户口进行所谓的投资。最后两名受害人发现自己无法提取虚假投资户口内显示的利润,方知受骗。两名受害人合共损失超过1,300万港元,其中约447万元被存入一本地银行傀儡户口。
警方展开调查,并拘捕一名35岁内地男子。该男子为涉案傀儡户口的持有人,报称职业为渔民。调查显示,该名男子于2023年8月至12月期间,透过他的本地银行户口,清洗合共约1,000万港元的犯罪得益。其后警方落案起诉该名户口持有人。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审理,被告承认一项「洗黑钱」罪名,并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案中警方为加强打击利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的阻吓性,遂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就被告的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法庭经审视后,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的刑期。被告因此被法庭加刑8个月,合共被判监禁50个月。
警方称,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562人因租、借或卖户口,在法庭裁定洗黑钱罪成时,被加重刑罚,刑期分别增加2至18个月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