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錯過通宵巴打爆「大銀幕」 43歲躁男5日後沙田落網
更新時間:02:31 2026-08-12 HKT
發佈時間:23:52 2026-08-11 HKT
發佈時間:23:52 2026-08-11 HKT
上周四(8月6日)凌晨旺角先達廣場巴士站發生男子打爆通宵巴士擋風玻璃事件,事隔5日,警方今日(11日)在沙田區拘捕一名43歲本地男子。
「銳眼」天眼系統鎖定目標 警方沙田區拘涉案男
事緣當日凌晨4時許,一輛九巴路線N293駛至旺角先達廣場巴士站停靠,乘客完成上落車後,車長如常關門開車,準備駛往將軍澳尚德總站。當巴士駛至亞皆老街105號對開燈位時,一名年約40歲男子突然走出馬路,要求車長開門讓其上車。車長認為對方身處馬路位置,情況危險,遂拒絕開門。男子其後疑因不滿,向巴士車頭擋風玻璃拳打腳踢,逞兇後隨即逃離現場,車長其後報警求助。

一名男子在亞皆老街105號對開燈位要求上車,遭巴士車長拒絕。黎志偉攝

男子揮拳打爆巴士擋風玻璃。黎志偉攝

巴士車長現場接受調查。黎志偉攝
旺角警區刑事部接手案件後展開深入調查,並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政府「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迅速鎖定一名犯案男子的身份。警員於今日(11日)採取行動,在沙田區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43歲姓馮本地男子。被捕人目前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嚴厲譴責任何影響及罔顧公共安全、故意干擾公共交通運作,以及阻礙其他乘客的行為。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沒有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他人的合法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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