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內地官員騙案│指涉刑事案要付錢證清白 43歲婦一個月內被騙走$6894萬

更新時間:10:56 2026-08-07 HKT
發佈時間:10:56 2026-08-07 HKT

警方本月5日(前日)接獲一名43歲女子報案,指早前收到自稱內地執法人員來電,對方訛稱其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要求她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報案人遂按指示於7月2日至8月1日先後轉賬約6894萬元至指定銀行戶口。

報案人其後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部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