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歲婦攜私煙羅湖入境 保釋期間再犯被判囚10周
更新時間:01:39 2026-08-01 HKT
發佈時間:01:39 2026-08-0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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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82歲本地老婦半個月內兩度經羅湖管制站入境香港時,遭海關人員截獲,在其個人行李內合共搜出3,181支未完稅香煙,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周五(3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共10星期,以及罰款2,000元。
保釋期間再犯 半月內兩度被捕
案情指,海關人員首先於今年7月5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82歲抵港本地女子,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1,600支未完稅香煙。她即場被捕,隨後被落案起訴並獲准保釋候審。

一名82歲本地老婦半個月內兩度經羅湖管制站入境香港時,遭海關人員截獲。海關圖片
詎料該名女子在保釋期間,於7月24日再次經羅湖管制站入境本港。關員在其個人行李內,再搜出1,581支未完稅香煙,遂將她再次拘捕及落案起訴。兩次行動中,海關合共檢獲3,181支私煙,估計總市值約1.3萬元,應課稅值約10,500元。
海關歡迎判刑 重申私煙屬嚴重罪行
海關對法院的判刑表示歡迎,指出監禁刑罰具有相當的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出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再次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於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非法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均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