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門嚴打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拘63人 推8種非華裔語言宣傳橫額

更新時間:16:57 2026-07-31 HKT
發佈時間:16:57 2026-07-31 HKT

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亂駕問題備受市民關注,屯門警區於7月共拘捕63人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指不少非華裔居民對本港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法例認識不足,遂推出全港首創、同時載有八種非華裔語言的道路安全宣傳橫額。除中文及英文之外,橫額納入印尼語、印地語、尼泊爾語、旁遮普語、他加祿語、泰語、烏爾都語及越南語,希望透過多元語言資訊,直接向區內少數族裔社群講解法例要求,避免他們誤墮法網。

警方續指電動可移動工具欠缺安全認證,經常在行人路、馬路高速穿插,極易引發碰撞意外,同時亦暗藏電池火警危機。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電動可移動工具被界定為機動車輛,如未有完成登記及領牌,不得於道路、行人路使用。任何人駕駛未領牌車輛,初犯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若同時涉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其他控罪,刑罰將更高。

屯門警區認為執法與宣傳教育並重,是打擊相關違法行動的方針。除持續路面巡查、不定時執法拘捕違規人士外,將透過多語宣傳,打破語言隔膜,確保不同種族居民同樣接收清晰法律資訊,提升守法意識。警方呼籲所有市民,切勿心存僥倖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避免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