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性誘識兒童發展情侶影私密照 年紀最細僅9歲 警籲家長留意避陷阱

更新時間:16:52 2026-04-27 HKT
發佈時間:16:52 2026-04-27 HKT

警方發現性侵犯案者多透過社交平台、網上遊戲等方式認識受害兒童,誘騙她們發展情侶關係,進行性行為時拍下過程,以發送她們的私密照勒索金錢,直至受害人不夠錢向家人求助,才揭發事件。警方呼籲家長要多留意子女行為,防止他們成為性侵的對象。

刑事支援科署理警司譚亦媛表示,2025年警方錄得62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較2024年的80宗,下跌18宗。當中超過6成即38宗與網上活動有關,犯案者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網上遊戲等,從線上認識受害兒童,雖然案件數字較2024年減少,但佔整體案件比例,則由2024年微升2.5%至61.3%,反映網上性誘識兒童仍存在高風險。

網上相關案件受害人主要為女性,超過7成年齡介乎12至15歲,年紀最細僅得9歲。在案件分類上,約兩成七案件即17宗涉及利用或促致兒童製作色情物品,當中超過7成半即13宗案件,犯案者首先線上接觸受害兒童,利用兒童未成熟心智,與她們發展網上情侶關係,從而誘使她們提供私密影像。

警方留意到大部分受害兒童,發送自己私密照片予陌生人後,其實未必即時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她們以為無發送到顯示自己樣貌的照片,或用閱後即焚的功能,就不會有問題,但事實上不法之徒在初期溝通時,就已經掌握受害人的背景資料,甚至用其他方法截取她們的私密影像,而一旦取得受害人的裸露影像,不法之徒不會就此收手,他們會繼續勒索受害人,進行進一步的性侵犯,或向受害人索取金錢。

在製作色情物品方面,同樣有17宗,部分犯案者透過網上社交活動認識受害人,進一步約她們見面,並性侵受害人,而期間會將過程錄影下來。例如其中一宗案件,一名13歲女童,透過線上遊戲認識一名男網友,其後發展情侶,亦多次發生性行為,過程被男方錄影。兩人分手後,男方不斷用發佈女童私密影像,以要脅該名女童繼續與他發生性行為,更不斷向女童勒索金錢。其後該名女童不夠錢,而要向家人求助,才揭發案件。警方隨即拘捕該名男子。

至於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有15宗案件,部分案件被捕人在社交平台見到一些認識或其他兒童私密照片,不但沒有第一時間舉報,反而「貪得意」將照片轉發及分享,該等行為除觸犯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罪外,更對受害兒童造成二次傷害,令她們承受嚴重心理影響,後果極之嚴重。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有13宗,其中11宗都與網上活動有關,大部分管有案件均由警方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而揭發的,其實家長在保護子女免受網絡風險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建立互信親子關係,為子女開設有家長監護基制的青少年社交帳號,甚或與年幼子女共用社交帳戶,都可預防及應對該等風險。

其中一宗案件是家長與其年幼女兒共用一個社交帳戶,突然一名陌生網友要求女兒提供私密照片,雖然當時家長正在上班,但由於共用帳戶,家長即時收到通知,及時制止女兒發送私密照予對方。

另一宗案件則有不法之徒向一名13歲男童,發送男性私處照片,再向男童索取其本人的私密照,幸好其家長平日教導其子女好好保護自己身體,所以男童即時拒絕,並向家長報告,成功阻止事件發生,所以家長是保護子女的第一道防線,教導子女要好好保護自己身體,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切勿在鏡頭前裸露自己或透露自己及家人的個人資料,更要令子女明白身體好珍貴,不是用作交換情感或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