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菲籍情侶藏$20萬毒品於屋內 危及26個月大兒子 涉販毒及虐兒被捕
更新時間:16:07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4:47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4:47 2026-03-19 HKT
水警總區刑事部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9日)清晨約5時在南丫島一帶展開反毒品行動。人員突擊搜查南丫島大坪村一村屋單位,檢獲約554克大麻花及約102克可卡因,總市值約20萬元。
單位內一對42歲菲律賓籍男子和36歲菲律賓籍女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二人報稱情侶關係。另外,他們在沒有任何防範措施下,令其26個月大的兒子暴露於該放置懷疑危險藥物的家居處所內。警方經調查後,亦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將他們拘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男童沒有表面傷痕,清醒被送往瑪麗醫院檢查,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而疏忽照顧兒童屬嚴重罪行,受《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規管。任何16歲以上人士故意虐待或忽略16歲以下兒童,導致健康損害,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監3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