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夥入境處勞工處 打擊港島黑工拘17人

更新時間:20:14 2026-03-17 HKT
發佈時間:20:14 2026-03-17 HKT

港島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西區警區、中區警區、灣仔警區、東區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今日(3月17日)進行代號「權能者」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港島區內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17人。

行動中,9名內地女子、4名非華裔女子、4名非華裔男子和2名本地男子(18至62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及「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