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20歲港女行李藏胡椒噴霧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機場被捕

更新時間:09:28 2026-02-23 HKT
發佈時間:09:28 2026-02-23 HKT

機場警區於2月20日接報,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違禁物品,而該件手提行李屬於一名打算前往中國台灣的20歲本地女子。

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拘捕該名女子。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於其手提行李內藏有一枝懷疑胡椒噴霧。該女子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五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