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大埔道餐廳寵物東箱龜遇竊 警查天眼閃電拘男賊
更新時間:20:36 2026-02-13 HKT
發佈時間:20:36 2026-02-13 HKT
發佈時間:20:36 2026-02-13 HKT
警方今日(2月13日)上午10時57分接獲深水埗大埔道一餐廳負責人報案,指同日早上約8時20分,一名男子從該餐廳盜去一隻東箱龜,其後逃去。案件列作「盜竊」,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附近及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一名涉案男子,於同日下午在深水埗區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63歲姓溫本地男子,並尋回被盗去的東箱龜。

案件將於3月1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龜隻沒有受傷,並已歸還予餐廳負責人。負責人已被勸喻將龜隻放置於室內的安全地方,以免再次發生同類事件 。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3月1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另外,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