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掃毒窟拘9男女 檢值$14000毒品

更新時間:15:07 2026-02-02 HKT
發佈時間:15:07 2026-02-02 HKT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2日)在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檢獲約7克懷疑可卡因、約3克懷疑海洛英、約2克懷疑「冰」毒、約30粒懷疑咪達唑侖(俗稱「藍精靈」)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壺、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4000元。

人員遂拘捕該單位內的一名56歲姓許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另外,該單位內5名本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45至64四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和監禁十五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