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彌敦道住宅單位淪毒窟 警拘4男女

更新時間:12:02 2026-01-08 HKT
發佈時間:12:02 2026-01-08 HKT

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昨日(7日)展開反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彌敦道一住宅單位,相信該單位被用作販運及儲存危險藥物。人員在上址截查2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在該單位內檢獲約12克可卡因、6克「冰」毒、7粒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檢獲的毒品巿值約2萬元。
 
69歲姓鄭男租客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他正被扣留調查。另外1男2女(29至59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他們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