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荃灣非法電動單車 兩星期內拘8男

更新時間:19:33 2026-01-02 HKT
發佈時間:19:33 2026-01-02 HKT

荃灣警區由2025年12月21日至今日(1月2日),一連兩星期區內執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違例罪行,確保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識,以保障市民大衆安全。行動中,人員拘捕5名本地男子與3名非華裔男子(17至70歲),懷疑非法駕駛電動車輛。

他們分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人員拘捕5名本地男子與3名非華裔男子(17至70歲)。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拘捕5名本地男子與3名非華裔男子(17至70歲)。警方圖片

警方提醒,違例泊車除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外,更有可能導致交通意外,危害行人及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切勿因一時之便,違例停泊車輛。

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於路面上使用,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