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偷車尖沙咀被截獲 車內檢40粒疑依托咪酯煙彈 涉多罪被捕

更新時間:22:59 2025-12-08 HKT
發佈時間:22:59 2025-12-08 HKT

尖沙咀發生偷車及涉毒案件。周一(8日)約8時,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私家車懷疑遭人未經授權取走。警方接報後迅速調查,在堪富利士道尋獲涉事黑色平治私家車,並當場截獲一名29歲鍾姓男子。

警員在車內搜索時,檢獲40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煙彈,估計市值約11,520元。鍾男同時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其後被警方以涉嫌「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俗稱偷車)、「販運危險藥物」及「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拘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