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長康邨13歲男生梯間遇襲送院 拘3男童

更新時間:04:34 2025-11-08 HKT
發佈時間:04:34 2025-11-08 HKT

警方表示,前日(6日),有學生因態度問題,在青衣長康邨康貴樓梯間與另一名學生發生爭執,期間該名13歲姓盧男生被人襲擊,施襲者其後逃去。他手部及背部受傷,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

警方於翌日上午接獲報案,青衣分區軍裝巡邏小隊、葵青警區警民關係組以及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涉案男子,並於昨(7日)採取行動,在青衣及觀塘拘捕三名本地男童,分別姓梁(15歲)、姓郭(15歲)及姓林(13歲),涉嫌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

據了解,受害人與姓梁及姓郭男童同一間中學就讀,分別讀中一級及中四級。案發前兩個星期,三人因被罰留堂而同處於一個課室內,其間盧與二人因態度問題發生爭執,沒有發生任何肢體衝突。

據悉,林為姓梁及姓郭男童的朋友。本月6日,林負責聯絡受害人,相約其到青衣長康邨康貴樓11樓後樓梯,為之前的調室爭執調解。受害人不虞有詐,抵達後即被梁和郭襲擊,其間梁再用木棍襲擊受害人致受傷。另林在旁用手機拍下毆打過程。

受害人昨將事件透露駐校社工,並由其報案,之後被送到瑪嘉烈醫院接受治療。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行動仍在進行中。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罪,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判處監禁3年。

警方指,為確保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以及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警方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又稱,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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