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5男女涉2019年為暴徒提供武器 消息指包括醫院口岸爆炸案脫罪吳子樂

更新時間:17:20 2025-10-29 HKT
發佈時間:16:02 2025-10-29 HKT

警務處國安處昨日(28日)在九龍及新界拘捕2男3女,年齡介乎32至60歲,涉嫌「協助及教唆暴動」、「串謀煽惑暴動」、「煽惑暴動」、「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並檢獲25萬元現金,懷疑與案有關。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在2019年底黑暴期間,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制造及提供武器,其中一名34歲男子涉嫌於社交媒體多次發佈煽動文章,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區政府及作出不守法行為;50歲被捕女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企圖協助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移走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交代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交代案情。

有記者在記者會上問及被捕人的身份,包括是否與醫院口岸爆炸案有關,警方則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披露被捕人身份,強調本案完全獨立於其他案件,是基於全新證據作拘捕。

消息指,案中一名被捕男子,昨日他於黃大仙被警方拘捕時奮力反抗,並高呼自己名字及電話號碼,與黑暴期間暴徒被捕的慣常做法相近,目的是讓所謂「手足」協助通知其親友,銷毀或隱藏相關證據。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交代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交代案情。

其中一名被捕人為吳子樂 醫院口岸爆炸案中脫罪

警方指一直以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持續追查與黑暴有關的反中亂港案件,近日於調查當中取得關鍵證據,遂進行有關拘捕行動。據悉,其中一名被捕人為醫院口岸爆炸案中脫罪的男被告吳子樂。

警方又稱,「吳子樂」所涉的「醫院口岸爆炸案」案情嚴重,並非單一炸彈襲擊,而是接連數次的連環爆炸襲擊,是涉無差別殺害平民的極端暴力圖謀。該案庭審證據顯示,在明愛醫院男厠爆炸事件中,吳子樂負責將硝酸鉀等爆炸品原材料運送到涉案單位並製作炸彈,在其團夥將炸彈運送至明愛醫院男厠後,吳再以Telegram機械人遙距引爆該炸彈。

據悉,其中一名被捕人為醫院口岸爆炸案中脫罪的男被告吳子樂。 資料圖片
據悉,其中一名被捕人為醫院口岸爆炸案中脫罪的男被告吳子樂。 資料圖片

在羅湖港鐵站爆炸事件中,吳與一名團夥成員合作將爆炸裝置運送至羅湖站列車上,在裝置爆炸後,其團伙在Telegram公開群組發布一份由吳草擬的承認責任聲明,表明團夥放置炸彈目的是要逼使政府封關;在將軍澳爆炸計劃中,吳負責發起比特幣眾籌,並制定炸彈重量及化學比例方案。警方最終在涉案單位內拘捕吳,現場檢獲大量爆炸品原材料及製作工具。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案中三名主腦「串謀導至爆炸」罪成,吳身為核心成員卻僥倖脫罪。日前,三名罪成被告分別被判囚18年及16年8個月,法官直斥團夥行為「視人命如草芥」,是「向社會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