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狂大鬧葵涌酒店後逃逸 毀電視木門雪櫃 盜杯碟電水煲

更新時間:18:28 2025-08-28 HKT
發佈時間:18:28 2025-08-28 HKT

葵涌和宜合道一名酒店職員昨日(8月27日)下午約12時20分報警,表示一房間內有物品懷疑遭毁壞及被盜去。警方到場經初步點算,確定房內一部電視機、一部空氣清新機、一個電子門鎖、一扇木門、一個雪櫃、數件廁所瓷磚及三個衣架被毁壞;一個電熱水煲、兩隻玻璃杯及一隻餐碟則不翼而飛。

涉案物品總值約逾3萬元。目前警方將案件列「刑事毁壞」及「盜竊」,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正追查疑犯下落。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犯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