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多區電動單車泛濫 警一連四日打擊拘81男女 包括接載小童家長

更新時間:16:39 2025-07-11 HKT
發佈時間:16:39 2025-07-11 HKT

警方新界北總區人員於7月7日至10日展開「朝陽」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分別在大埔、粉嶺、上水、屯門、青山、元朗、天水圍及落馬洲等地,拘捕61名本地男子,19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男子,並扣留73部電動單車及8部電動滑板車。據了解,部份涉案人為外賣員,亦有人被捕時正接載小朋友。

被捕人介乎20至79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所有人已獲准保釋,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據了解,有14名被捕人報稱外賣員;亦有部份涉案人被捕時正接載小朋友;另外也有部份涉案人為長者,於屋苑附近被捕,落網後報稱因天氣炎熱而用作代步。不少人表示電動單車為網購所得,價錢約1000元至5000元不等,被捕後都強調自己不知犯法。案中檢獲的電動單車暫時未清楚馬力如何,但根據過往經驗,此類電動單車最快時速可達40至50公里。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張展鴻提到,行動中警方亦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呼籲,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或未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或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張展鴻交代案情。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張展鴻交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