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工廈火|起火單位涉非法住宅劏房 屋宇署調查 勒令業主糾正

更新時間:20:38 2025-07-04 HKT
發佈時間:20:38 2025-07-04 HKT

紅磡馬頭圍道21號義達工業大廈4樓,昨日(7月3日)凌晨疑有電線短路起火,導致4人受傷。據了解,大廈4樓懷疑被改裝為住宅劏房。屋宇署今日(7月4日)表示,十分關注事件,已隨即展開調查,如發現有違法行為,會考慮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屋宇署表示,已派員到火警涉事單位調查,發現單位被分間為多個細單位,部分分間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5(2)條及26(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

屋宇署強調將繼續調查,如發現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定必嚴肅跟進,包括考慮檢控相關人士。此外,屋宇署會把該幢樓宇納入針對工業大廈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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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又補充,政府正敲定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終建議,並草擬修訂法例,包括將工廈分間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刑事化,以加強阻嚇力。政府的目標是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工業大廈的設計、圖則審批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由於工業樓宇內的單位會用作工業活動,包括用以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會對用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因此,任何人士均不應在工業樓宇內居住。參與樓宇買賣及租務活動的人士,包括準買家、租戶和地產代理等,亦應查明單位的批准用途,不應把工業用途的單位作住用用途。

屋宇署又警告,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5(2)條發出的中止用途命令或第26(1)條發出的修葺令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目前為5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五千元。

屋宇署提醒,公眾如對樓宇的批准用途有疑問,除可徵詢專業人士的意見外,亦可透過屋宇署的「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有關樓宇的佔用許可證及批准建築圖則,以核實有關處所的批准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