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安騙局呃逾千萬元警拘3男女 法律系大學生為小利斷前途

更新時間:19:03 2025-06-28 HKT
發佈時間:19:03 2025-06-28 HKT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於本月展開打擊假冒內地公安電話騙案的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罪拘捕了兩男一女(22至24歲),涉及至少15宗騙案。案中受害人介乎26至84歲,共損失逾1000萬元。損失最嚴重者為一名29歲男文員,被騙走他本身及其家人積蓄共300萬元。警方提到,當中一名被捕人更是本地大學的法律系學生,為微薄報酬鋌而走險,盡毀前途。

假官員聲稱拉人凍結資產 逼簽保密協議交保證金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表示,3名被捕人所涉案件的詐騙手法均如出一轍。案中騙徒假冒官員致電受害人,聲稱對方涉及內地犯罪活動。部份騙徒更能講出受害人個人資料,例如名字、身份證號碼等,令受害人信以為真。

期間,騙徒大多以即時拘捕或凍結資產等謊言,脅迫受害人保密甚至租用酒店隔絕外界。其後,騙徒會假扮執法人員會晤受害人,為增強說服力,騙徒通常穿整齊西裝,出示偽冒委任證,同時要求受害人簽「保密協議」。騙徒最後向受害人收取一筆「保證金」,聲稱用作證實清白,得款後便不知所終。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

有內地港漂生遇騙醒目求證 助警擒人

警方接報後深入調查,包括情報分析及翻查大量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趁騙徒與受害人準備簽署所謂「保密協議」之際收網拘人,並在3名被捕人身上搜出多張虛假警務委任證或公安證,以及多份所謂「保密協議」文件。

其中第一名被捕人6月16日落網,為24歲本地男子,報稱電腦技工,涉及今年5至6月至少7宗假冒官員騙案,已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已於6月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第二名被捕人6月26日落網,是23歲本地男子,報稱大學生,事主則是一名26歲內地港漂博士生,他未有上當並與騙徒持續聯絡,協助警方拘人,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有受害人仍蒙在鼓裏 警籲盡快聯絡

至於第三名被捕人6月27日在香港仔落網,為22歲本地女子,涉及今年4至6月至少7宗同類騙案,正被扣查。警方相信,該名女子涉及更多騙案,但部份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後,以為自己正「配合調查」故沒有報警,因此呼籲如有市民懷疑自己受騙,應盡快聯絡警方。案件正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3B隊跟進,市民可致電3661 1238與之聯絡。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

法律系大學生涉呃人落網 前途盡毀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提到,是次行動中其中一名被捕人是本地大學法律系大學生,只為一千數百酬勞,盡毀自己前途。警方直指,就此類案件,警方將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向法庭申請加刑,以起阻嚇作用。暑假將至,警方呼籲年輕人應尋找正當工作,切勿因一時貪念,為「搵快錢」鋌而走險,淪為犯罪集團工具,負上刑責。

警方呼籲市民:

  •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
  • 任何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開設一個銀行賬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帳匯款,均為詐騙;
  • 香港警方、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相關渠道發出通緝令,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 香港警方不會要求任何人交出現金,亦不會要求受害人轉帳匯款或交出銀行及個人資料,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 任何人經電話或見面講出或展示任何人個人資料不代表為公職人員;
  • 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信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
  • 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