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官地偏僻凋敝 社福團體申請卻步

更新時間:03:00 2025-07-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01 HKT

  社福設施需求殷切,政府列出逾460幅閒置官地供短期租用,惟大多地點暢達性低、植物叢生,乏人問津。多區區議員提倡善用行車橋底空間,改劃作非牟利組織會址緩急。有立法會議員指,社福機構不擅長處理土地安排,上述用地尚未平整闢路,已令申請者卻步,曾有機構欲租地營辦安老院舍,卻因手續繁複,周旋近15年徒勞無功。他籲政府完善用地配套,積極協調,並審視全港可用的橋底空間,善用社會資源。

現時非政府機構(NGO)或社會企業可向地政總署提交申請,短期租用臨時空置政府用地(包括空置校舍)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本報翻查政府「地理資訊地圖」網頁所表列的清單,截至上周五(27日)共有467幅相關用地,惟大多遠離市區,甚或標明「植物繁茂/叢生」,申請者需自行平整土地。
近半「只可經行人通道到達」
  就暢達性而言,大多用地有連接車輛通道,惟有210幅用地標明「只可經行人通道到達」,若要興建支援長者或殘疾人士的社福設施,或有不便;另有4幅用地標明「沒有通道到達」,分別位於西貢馬游塘、堅尼地城蒲飛徑、九龍城勝利道及清水灣中心學校(上洋)。至於地型,有四分三用地屬「平坦」(330幅地),其餘有31幅地呈「階梯形/高低起伏」。
  此外,有35幅用地「已接獲申請並在處理中」,包括「近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早在2020年8月截止申請,另一「粉嶺龍躍頭前龍山學校」用地亦在同年9月截止,至今申請逾年仍未獲批。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社福服務隨着社會需要不斷進步,卻屢受場地限制,舉例青少年中心擴展服務範疇,惟未能租用空間擴充,只好在現有地方撥出空間,「整體而言並不方便,缺乏用地也影響服務質素。」他指,社福用地需求向來殷切,政府曾撥款推行「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服務」措施,惟成效有限,而上述可租用的臨時官地,也缺乏開發及使用條件,「據過去經驗是用不到的。」
  狄解釋,大部分列出的用地地理環境欠佳,租用機構需自行平整地盤、規劃通道及無障礙設施等,而且租用程序繁瑣,普遍NGO不擅長處理土地安排,在申請前已打退堂鼓,「只有一塊空地、爛地也不會申請,反而善用已棄置的建築物比較可行。」據他了解,曾有機構欲租地營辦安老院舍,卻因手續繁複,周旋近15年徒勞無功。他認為,政府應更積極完善用地配套,並預先與有關部門協商,「用地在開放申請時便已符合法例規範,並可即時使用,可減省行政程序。」
程序繁複 機構周旋15年無果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相信,有關列表增加了透明度,雖然部分空置用地偏遠、可用面積有限,或有遠足組織欲申請租用作活動休憩處,「旨在用地運用得宜,而非丟空。」惟他補充,過去曾與NGO物色合適的橋底空間,也有閒置土地附近的業主,擬申請用地作園林用途,但有關部門接獲申請後表示,須研究有否其他發展用途,加上招標程序,導致申請人苦候3至4年仍無結果。
  除上述表列的空置官地外,過往亦有在行車天橋底設立公園及機構會址的實例,包括銅鑼灣摩頓臺橋底的「港灣婦女會」及東九龍走廊橋底(近九龍城道)的「土瓜灣街坊福利會」,兩處用地均以短期租約形式租出。多區區議員也物色相關用地,擬改劃作非牟利組織會址或其他用途緩急,惟部分已遭有關部門婉拒。
  九龍城區提供予非牟利機構的屋邨舖位早已全數租出,有機構因而「捱貴租」,租用私樓地舖或工商廈設立會址。該區區議員黃文港指,培正道天橋兩側橋底丟空多時,現時僅供食環署擺設工具,而康文署及民政處放置的海豚及熊貓雕塑亦早已風化褪色,故提議善用空間,改作供市民休息的場所或非牟利機構會址。
  相關提案上月初呈交區議會討論,九龍西區及九龍東區地政處聯合回應指,扣除天橋底已用作道路設施(如道路分隔欄、花槽、咪錶停車位等)、休憩處、政府設施(如九龍城道垃圾收集站)等的空間,及考慮剩餘未批租土地的局限性(面積過少或無可供路人安全到達的途徑)後,現時九龍城區的天橋底未有適宜發展為有效益臨時或短期用途的未批租土地。
加入文藝元素 帶動地區經濟
  黃文港坦言,區內用地資源緊張,地政處的回覆屬「意料之內」,但仍希望處方參考外地例子,如倫敦的橋底公眾劇院,活化及善用橋底空間,「以新穎方式,讓市民使用及享受當中好處」。
  至於中西區,8年前時任區議員、現民間公共政策智庫「香港公共管治學會」理事長陳財喜已提出善用鄰近海港政府大樓的橋底用地,並建議將民吉街的垃圾收集站遷至橋底,以騰出空間,最終因食環署無意遷站而未能成事。他認為,善加橋底空間是大方向,有關部門可考慮加入文化藝術元素,如讓18區設有駐區藝術家,帶動地區經濟及旅遊。
  此外,工聯會團隊於今年2月聯同中國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與文體旅局副局長劉震實地視察青衣青荃橋橋底空地,研究撥出用地作為龍獅運動訓練場地;粉嶺繞道東段工程預計今年完成,有北區區議員提出善用橋下空間,興建停車場、運動及休憩設施,一地多用。
  狄志遠同意善用橋底空間,但指出政府目前未把該些空間視為社會資源,未積極探究怎樣活化和善用,「往往天橋底下空間就荒廢,或者放置物件阻礙露宿者等佔據,實屬浪費。」他認為,地政總署應進行全港審視,了解哪些橋底用地相對完整,且地底沒有複雜渠管,適合善用,「在空地放置幾組組合屋,已經可以成為辦公室或舉辦工作坊的場地。」他指,當有關部門完成審視,可把用地交由區議會統籌,了解地區團體或非政府組織的申請意向,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