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涉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戶 5人准保
更新時間:03:00 2025-07-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01 HKT

5名時任銀行職員及中介涉嫌串謀收賄,協助中介的客户開立帳戶,涉款逾18萬元。5人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共3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9月15日再訊,待控方索取逾300個銀行户口文件,期間5名被告分別獲准以1萬元至11萬元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須居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
包括金錢饋贈及貸款
5名被告依次為30歲盧穎衡,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前財務策劃副總裁;35歲韓杰及其妻子34歲周崟瑛,兩人均為時任保險經紀兼中介;39歲勞焯儉,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以及31歲万卉,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
韓杰及周崟瑛面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盧穎衡、勞焯儉和万卉則各面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11月初某日至2025年2月28日,以及於2024年10月4日至2025年2月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使滙豐銀行僱員盧穎衡、勞焯儉,及万卉,就每個成功開立的銀行帳戶,從韓杰或周崟瑛接受利益,形式包括一筆金錢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在轉介客戶開戶過程中予以協助的誘因或報酬。
韓杰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5年2月16日,向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僱員鄭璟提供利益,即就每項銀行帳戶申請,提供港幣500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鄭璟在轉介客户開戶過程中提供協助的誘因或報酬。案件編號:ESCC 166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