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派錢須住至少半年 居港澳人失望
發佈時間:03:00 2025-05-30 HKT

連續17年實施「全民派錢」的澳門特區政府,今年首度設定派發條件,要求合資格人士必須在去年最少停留澳門183日才可領取;僅殘疾人等3類人士獲得豁免。另若符合8種情況,包括在內地養老,或在大灣區9個內地城巿工作者,即使身處外地也可視作「身處澳門」計算,但當中不包括在港工作的澳門人。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設定新條件「非為排除某一些人」,而是要將有限資源「精準用於與澳門緊密聯繫者」。有本港經濟學者分析,福利不屬必然,將資源「留給有貢獻的人」是無可厚非。
澳門在2008年起推行「現金分享計劃」,今年亦繼續派發,合資格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每人獲發1萬澳門元(下同),非永久性居民則可獲發6000元。但當地行政會昨日討論相關行政法規草案後,突然宣布若要獲取福利金,除要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居民身份證,亦須在去年全年中有「183日身處澳門」,為歷年來首次加入「居住日數」限制。
3類人8種理由可豁免
法規規定,僅3類人可獲故豁免計算在澳門時,包括在去年未滿22歲,且父或母一方屬今次現金分享計劃受惠人;領取殘疾金;或領取殘疾津貼人士。另有8種理由可將不在澳門日子,亦視作「身在澳門」,包括在外地就讀高等教育課程、住院、年過65歲或因健康理由居於內地、在外為社會保障基金註冊下的僱主工作、因需負擔澳門家人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工作、履行公務、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讀書或工作,及於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工作。
按推算 12萬人非常居
張永春強調,設定發放條件無改變政策初衷,又提及地緣政治環境不太樂觀,澳門在社區經濟及本地消費上面對不少問題,故要將有限的公共資源,「更精準用在真正與澳門有緊密聯繫的人身上」,以促進本地消費及社區經濟發展。
翻查澳門2021年人口普查數據,當地常住人口約68.2萬人,撇除11.3萬名外勞及留學生後,即當時的澳門人口僅56.9萬人。按照同年澳門政府向69萬永久性居民派發1萬元現金,推算當中約12萬人並非常居澳門。此外,截至去年底,澳門財政儲備仍充裕,資本金額逾6162億元,且今年博彩收入預計達2400億元;而去年派錢涉款約73.6億元,佔儲備僅約1%。
中大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向《星島》指,相信澳門收緊政策與財政狀況無直接關連,而是強調公民「享受福利亦應有相應義務」,過往澳門社會也有類似討論。他指,政策一般較少會「回溯」過去日子,相信澳門人本也期望新措施在宣布日後才開始計算,「但福利始終非必然,今次計回去年在澳門日子,也是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