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非「提款機」 當局須打擊僱主濫用

社論
更新時間:06:17 2025-05-12 HKT
發佈時間:06:17 2025-05-12 HKT

  擁有逾30年歷史,高峰期在全港開設超過30間分店的連鎖中式快餐店海皇粥店,日前「突然」宣布因持續出現虧蝕,「被逼」以自願清盤方式拉閘結業。據報該公司拖欠近100名員工的薪酬、強積金、遣散費、代通知金和長期服務金等,總額最少達1500萬元。此數字還未計算各分店累計拖欠的店舖租金、食材費用,以至水、電、燃氣、排污費等政府及公共事業收費。
故意拖欠薪金遣散費違法
  由於粥店是以有限公司方式營運,在資不抵債之下,幾乎肯定無力償還上述各項欠款,受影響僱員只好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追討。事件再次令人關注一些無良僱主刻意濫用破欠基金,來為自己拖欠員工的款項埋單,逃避僱主在《僱傭條例》下應有的法律責任。
  此外,如同近年許多大型、連鎖食肆的倒閉個案,海皇粥店的結業其實不算事出突然。首先是分店數目銳減,一度以「清倉價」進行促銷,以及出現因長期欠租而被業主入稟追數。有在該店旗下食品工場工作的員工透露,部分生產線早於數周前已陸續停產,沒有購買新食材和拖欠部分供應商款項。更重要的徵兆是,僱主原來早於去年12月開始,已未有替員工供強積金,有關當局有否及早行動為僱員追討、以至知會勞工處等部門及早介入,從而避免欠款擴大和防範可能有人偷步轉移資金的問題呢?
  破欠基金的財政來源,是從全港公司每年繳交的商業登記費中抽取,雖然不是直接來自政府公帑,但也是公共資源,必須審慎運用和嚴打濫用。現時基金結餘有70多億元,絕對足夠應付今次事件,但問題是海皇粥店結業,很可能只是香港食肆連環倒閉潮的冰山一角。
  根據傳媒統計,單計2025年頭,本港已有多達13間連鎖式食肆結業。當中包括一些本地老字號、外國過江龍,以至曾經新興的內地和台灣品牌。若計及單頭餐廳及地區小店,數字則更為驚人。隨着港人北上消費成風,內地旅客亦減少在港豪飲豪食,食肆倒閉潮可能只是剛開始。如果個個食肆老闆都以同一手法拉閘清盤,依賴公家款項來填氹,再加上非飲食業的倒閉個案,大圍經濟差令商業登記費收入減少等,破欠基金可能很快就會「乾塘」。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日前就強調,破欠基金的原意是為欠薪僱員提供安全網,但不應變成無良僱主的「提款機」,當局會加強打擊濫用情況,如發現有僱主在清盤過程中不當轉移資金,會轉交警方調查跟進。
應設預警機制及早介入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故意或無合理辯解拖欠僱員薪金及遣散費等,屬於刑事罪行,即使僱主是有限公司,相關董事亦可能需要上身。《公司條例》亦規定,董事不得公司面臨清盤前不當將資產轉移,否則同屬犯法。法例是有的,問題兩者的舉證門檻都高,後者尤其要發現得早,否則相關資產和證據便會迅速流失。
  相關政府部門、工會,還有商界,有必要加強溝通合作和宣傳教育,合力打擊少數無良僱主的違法和不負責任行為。例如設立預警機制,如發現有公司連續兩個月拖欠員工薪金或欠供強積金,便必須向勞工處申請資產情況。
  當出現公司被業主追租或供應商入稟追數的個案,相關部門及工會等亦應迅速主動介入,切實保障好僱員的應有權益,而不是等到相關公司已被掏空以至清盤拉閘後才行動。若最後證實有僱主刻意濫用破欠基金,除了作出刑事檢控,當局亦必須努力向相關僱主追回有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