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處理潛逃者資金郭鳳儀父提堂
發佈時間:03:00 2025-05-03 HKT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發現正被懸紅100萬元通緝郭鳳儀的父親,早前曾與潛逃美國的郭鳳儀見面,回港後涉嫌協助郭鳳儀在其保險單內提取近10萬元的現金結餘,國安處於本周三首次引用「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拘捕郭父及在該保險公司任職的郭兄。郭父昨日被落案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郭兄則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國安處發現潛逃美國、遭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成員郭鳳儀,其報稱商人的68歲父親等人,今年初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據悉郭父回港後涉違法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保單事宜。
最高可囚7年 押後6月再訊
有人計劃幫助郭鳳儀在其保險單內提取近10萬元的現金結餘,本年初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郭父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而郭的35歲二哥亦在該保險公司任職,不排除有人利用職權及保險行業知識,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財產。
國安處於本周三在將軍澳拘捕郭父及其二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0(2)(b)及90(3)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條例列明,任何人不可以向潛逃者提供資金,亦不可以直接或間接處理潛逃者的資金、財產,最高可判囚7年。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
國安處昨日上午落案控告郭父一項「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案件於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從被告檢取手機及電腦內的資料,期間郭父還柙候訊。而郭兄則獲准保釋候查。
郭鳳儀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年7月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通緝;保安局更於去年12月刊憲公布郭鳳儀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並向其施行包括「禁止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撤銷特區護照」、「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