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焦慮母認殺嬰判2年感化 法官:令人痛心的悲劇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0:00 2023-07-06 HKT
發佈時間:00:00 2023-07-06 HKT
一名42歲女秘書疑因產後焦慮,和自認無力照顧早產的初生女兒,去年將女兒從住所附近的天橋,拋下致死,她早前承認一項殺嬰罪,昨日被判2年感化令。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形容是令人痛心的悲劇,希望社會多關注產後抑鬱。

案情指,被告梁嘉儀於2022年2月16日,誕下一名5.17磅早產女嬰,同年3月4日清晨5時許,被告抱住女嬰離開住所,走到荃灣青龍頭一條離地約7.5米的行人天橋上,向16日大女兒道歉後,將她拋落天橋底;女嬰送院搶救後不治。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由於女嬰早產,需通宵達旦照顧,因此感到焦慮和疲倦。她曾向丈夫表達,想自殺或殺死女嬰,但丈夫只叫她放鬆及不要擔心。

杜官形容案件是令人痛心的悲劇,嬰兒出生一般是快樂泉源,但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噩夢。被告母親患上失智症,需要被告投放全部時間照顧,而被告懷孕時碰上新冠疫情,令被告無法得到親友支持。
  被告失去女兒後極度傷痛,考慮到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她2年感化令。

法官又提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內容,希望更加多人關注產後抑鬱,同意丈夫有責任留意妻子情緒轉變,而非像本案般,拒絕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