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專員楊美琪提醒 煽動說話違國安法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0:00 2023-04-24 HKT
發佈時間:00:00 2023-04-24 HKT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見圖)昨在電視節目中表示,分裂國家罪屬於嚴重罪行,「說話」亦可成為武器,需要及早制止防範,否則後果深遠。

楊美琪引用「唐英傑案」及「馬俊文案」為例,指唐英傑當時駕駛電單車並展示反修例標語旗幟,明顯希望吸引別人留意標語;而馬俊文除了擺街站,亦有在網上談及港獨想法,並指自己所作行為並非犯法,楊美琪形容是誤導市民。

至於《香港國安法》條文與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中關於煽動的分別,楊美琪說,若煽動意圖具有違反國安法的性質,會被納入由國安法處理的範圍。楊美琪引用上訴庭有關判決指,社交媒體資訊傳播極為廣泛、極有效率,若透過有關平台把煽動、分裂國家或港獨意識傳開去,將涉及重大刑責。她又指,若言論導致他人犯罪,甚至干犯國安法,便可被裁定犯上煽動罪,需接受審判。

楊美琪指出,干犯國安法的案例判刑不輕,呼籲年輕人認清事實,不要挑戰法律底線,珍惜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