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促進香港低碳轉型 範圍3披露不可少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40 2023-02-03
發佈時間:03:40 2023-02-03

  聯交所於去年年底發表的《2022年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常規審閱》,通過分析400名發行人刊發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審視目前本港企業在ESG匯報的情況,發現香港的ESG披露情況可謂日新又新,董事會管治、氣候變化、社會事宜及匯報常規均有迅速發展。當中值得留意的是,就氣候變化的披露中,有超過85%的發行人選擇披露所有新增的氣候相關要求,而有近三分一的發行人更開始披露有關範圍3的溫室氣體排放資訊。
  目前的溫室氣體守則(Greenhouse Gas Protocol)將溫室氣體按類別分為範圍1至3。範圍1是指生產過程當中的所有直接排放,例如電力發電機、運送物料及產品時所耗費的燃料等;而範圍2則是指生產過程中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使用的電力或燃煤。在各範圍當中,範圍3涉及的範圍最廣,泛指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這些排放可以來自價值鏈(Value Chain)的上游原料及服務供應商以至下游的顧客。一個整全的氣候披露,應該包括範圍1至3的排放,而我們樂見本港有近三分一的發行人開始披露相關資訊。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鼓勵更多公司進行範圍3的披露呢?現時的溫室氣體守則包含技術指南,將範圍3的溫室氣體分為15個類別,並建議各自的計算方法。要將相關的指南與本地企業產生聯繫,特別是讓全港近35萬家中小企業明白、了解、並支持相關的計算及披露,除了倚賴個別企業進行工作坊及研討會向中小企分享有關資訊外,我們或可以借鏡跨國碳足印標準制定者之一的碳信託基金(Carbon Trust),鼓勵範圍3碳排放資訊的披露,以制定更好的減排方針及措施。
樂見三分一發行人披露
  碳信託可以被視為一個為企業低碳轉型提供標準的平台,解釋披露範圍3的碳排放可為企業帶來的優勢,例如掌握價值鏈當中最大的碳排放來源,並以此制定減排的方案。碳信託亦為企業提供碳信託標準(Carbon Trust Standard),作為減排行動上的認證,同時為認證持有者提供支援,為大小不一的企業提供準則:大企業可以此建立零碳排放的里程碑;中小企業則以此作為支援促進低碳轉型的認證,讓大企業更有信心於價值鏈當中去選擇它們的資源及服務。
建立本地適用標準及機制
  香港於檢測及認證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若能憑藉相關優勢,建立本地適用的標準及機制,相信範圍3的碳披露將可日益完善,並能制定更適切的減排措施,促進企業以及香港整體的低碳轉型。
劉敏智
商界環保協會政策及研究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