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勒索高官案已婚女 求愛被拒闖男性伴家虐死烏龜判囚16個月

港聞
更新時間:15:05 2021-10-20
發佈時間:13:33 2021-10-20
屋內烏龜虐待致死
屋內烏龜虐待致死
發展長達9年的性伴侶,男方拒絕女方要求成情侶,並另結新歡。已婚女公關盛怒之下,一日內闖入男方兩個住所,剪碎屋內衣物,以及殘酷虐待屋內烏龜致死。她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以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判刑16個月。女被告許榮08年曾涉及轟動全城,勒索X高官的案件。

被告許榮求情聲稱,剪碎的衣物屬於她買給事主的,自稱情緒繳動,於是拾起代表二人感情的烏龜,拍向自己心口,有可能不慎將龜隻摔在地上。烏龜遭受重創,龜殼爆裂,內臟自我溶解。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指責被告將即使有不愉快的經歷,也不能發洩在動物身上。兩項入屋犯法罪判囚14個月,虐待動物罪判刑4個月。三項控罪,其中兩個月分期執行。共判刑16個月。

50歲許榮(又名許珂韋)與事主葉威林發展婚外情,惟她的丈夫仍表達支持及到庭旁聽。許榮架著黑框眼鏡,束上馬尾,與08年應訊的打扮相似。她在庭聆聽案情時,不斷抹拭眼淚。據了解,被告在旺角弼街的夜總會認識年約40歲的事主,惟該夜總會已結業。

控方案情指出,事主葉威林12年認識許榮,是多年的性伴侶,去年6月之前,許榮不時在葉位於旺角太子道西129號的單位過夜,其後沒有聯絡。本年1月9日,事主回到單位,卻發現許在單位內,事前卻沒有知會事主,被告當場請求成為事主的女朋友。事主感到生氣,還要求許交還門匙,她拒絕交還並離去。

然而翌日事主離奇地帶同被告,到他位於旺角新填地街616號的新居。據辯方說法﹐許協助事主搬屋,從而獲得門匙。二人同月結束關係。

直至本年1月29日,事主與女友返回新填地街的單位,發現木門沒有上鎖,檢查財物後﹐兩隻價值6000元的手鐲、電視機被損壞,以及很多衣物被剪碎。30日事主回到太子道西舊居,嚇然發現屋內衣物被剪碎,機頂盒被損毀。兩隻價值6萬元的烏龜死亡,其中一隻豹紋龜龜殼爆裂,體腔器官外露,內臟自我溶解。被告自稱因無法接受對方另結新歡,情緒繳動,於是拾起代表二人感情的一隻烏龜,拍向自己心口,有可能不慎將龜隻跌在地上。

辯方大律師劉日成替許榮求情,案件純屬感情糾紛,與一般入屋犯法罪的得益不同。她有真誠悔意,被捕後亦當場招認一切。被告中學程度,她與丈夫98年結婚,丈夫與前妻育有三名子女。許榮獲得家人支持,大律師表示「家人等緊她返屋企」。許還押期間認識福音,她在獄中更生並獲得信仰支持。

被告08年曾涉及轟動全城,勒索X高官的案件,被控一項勒索罪,經審訊後被判監3年。

任職卡啦ok女郎的許榮,2006年10月在旺角夜店認識政府X高官,兩人隨即發生性行為,打得火熱並發展為情侶,07年X高官妻子透過手機短訊揭發婚外情。

X高官遂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威嚇將兩人性交片段曝光,勒索50萬元,惟X付29萬元後,被告要求多付9萬元。X妻子的辦公室收到千張恐嚇傳真,X於6月報警求助。經審訊後判監3年。

記者陳慧瑩
屋內烏龜虐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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