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非法電動車及單車違例 發239張傳票拘1男
更新時間:10:29 2021-06-28 HKT
發佈時間:10:22 2021-06-28 HKT
發佈時間:10:22 2021-06-28 HKT


人員並於沙頭角發現一名47歲姓李本地男子,懷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隨即上前截查,該名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人員並扣查一部電動單車。
警方提醒所有騎單車人士應遵守交通規例,特别在晚上騎單車時,必須在車頭亮起一盞白燈及在車尾亮起一盞紅燈,切勿在行人路上騎單車。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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