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子去年擅離檢疫地點脫電子手環 今被判監14日
更新時間:15:49 2021-04-23 HKT
發佈時間:15:46 2021-04-23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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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5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9月1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及被發現脫下電子手環。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8(4)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同期執行。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9月1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及被發現脫下電子手環。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8(4)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