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領養中心收絕育按金涉無牌賣狗判罰款 公司代表:狗主無聯絡取回
更新時間:17:24 2019-01-18 HKT
發佈時間:17:00 2019-01-18 HKT
發佈時間:17:00 2019-01-18 HKT


暫委裁判官丘國新指出該公司曾收取1500元「絕育按金」,因此裁定公司沒有單次許可證而出售狗隻罪名成立。而該公司董事曾曦儀在庭外表示,已領養狗隻的狗主從沒有主動聯絡公司試圖取回按金,便直接向漁護處投訴。該公司原本希望狗主能帶回已絕育的證明,例如絕育手術收據並取回按金等值的貨品。曾曦儀與其他「動物救援」的代表在法院門外提出「一人一信給行政長官」,指出現時法例內的「領養費」標準含糊。
法庭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