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錦釗涉串謀走私洗黑錢 控方申請擴大涉案日至25個月獲批
更新時間:13:37 2018-10-08 HKT
發佈時間:12:34 2018-10-08 HKT
發佈時間:12:34 2018-10-08 HKT

控方在甫開庭時便向譚思樂法官申請修改控罪書內容,由原訂總犯案日子8個月擴闊為25個月,即把犯案日期改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2日,以及刪減8位涉案人物並不作傳召。但代表第三名被告林雅茵的黃達明大律師則強烈反對控方的修改,黃大狀指本案由被捕至開審已歷時3年,「依家先黎改」,而且涉案時間由約半年增至約兩年的時間,「多左成三倍野喎」,亦指控方要求的修改導致對辯方及被告不公。黃大狀指如譚官批准控方申請,「好多野要以頭黎過,真係好多野要睇」,黃指本案只是MSN對話的文件已多達960頁,「我地要睇幾萬張紙」,「我唸我眼鏡都要配多幾副」。當黃大狀指審訊令他廢寢忘餐時,譚思樂法官一語中的地指「審訊都未開始」。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秦錦釗的反對理由為,如自己一早得知被控的涉案時段不是半年而是長達兩年時,必會委派律師協助內地蒐証,而現在已失去盤問內地證人的機會。譚思樂法官資疑秦指「(擴闊涉案時段)對你請唔請律師有咩影響?」,秦則指「我講唔出分別」。控方回應則指擴闊涉案時段只會對控方不利,無損辯方利益,亦認為黃大狀的反對理由不成立。
涉案6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無業的秦錦釗(57歲)、報稱無業的林雅茵(41歲)、文員秦礎成(42歲)、艙務經理侯宗慈(56歲)、文員傅朝華(39 歲)及會計經理陳潔貞(50歲)。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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