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女子法庭內影相 自稱法律人員:我喜歡拍照便拍照
更新時間:15:26 2018-05-23 HKT
發佈時間:13:33 2018-05-23 HKT
發佈時間:13:33 2018-05-23 HKT

庭上拍照女子姓唐自稱是法律人員,現居於香格里拉酒店,她指香港法律賦予她保持緘默(remain silent)的權利,並指如法官提出指控便應由警察處理,又詢問到底是誰指她影相。
陳官回應「誰人投訴並非重點」、多番問唐有否拍照,唐僅說「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
陳官又要求唐交出手機,唐拒絕交出,聲言陳官要求觀看她手機,應由法庭職員自己拿取手機,最終法庭書記於庭內拿取唐手機交予陳官。唐女子表示,法庭充公了她手機,令她無法找律師,並即埸要求庭內大狀可否協助,資深大律師潘熙回應說「我們是證人」。
司法機構其後報警求助,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亦到場調查。
5名被告分別為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及劉鐵民,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於案發時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警方及執達吏清場。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258
更新時間: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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