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將簽署駕照互認協議 内地居民可直接在澳門駕駛

港聞
更新時間:19:42 2018-04-16 HKT
發佈時間:19:37 2018-04-16 HKT
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頒布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



據了解,澳門特區政府去年10月曾公佈駕照互認初步方案和建議。表示持有符合資格駕照的澳門居民,可豁免考試換取內地駕照及在內地各省駕駛輕型汽車;而持有內地符合資格駕照的內地居民,可直接在澳門駕駛。



內地居民若在澳門駕駛不超過14日,無需登記可在澳門駕駛,超過14日則需登記,但不能領取澳門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