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馬五球員涉打假波 黃威稱鄭禮騫曾給他一萬
更新時間:17:01 2018-01-15 HKT
發佈時間:16:46 2018-01-15 HKT
發佈時間:16:46 2018-01-15 HKT
香港飛馬五名前球員捲入打假波事件,涉行賄及收賄,並串謀詐騙以操控或企圖操控由足總舉辦的預備組聯賽的三場比賽賽果,分別被控共七罪。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早前已承認其中兩罪,而其餘四名被告飛馬前隊長郭建邦、前球員鄭禮騫、陳柏衡及李家豪則分別否認串謀詐騙、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收受利益等罪在區院受審。
香港飛馬主席梁芷珊出庭作供,指其丈夫擔任南華足球會主委時首被告郭建邦已為南華效力,至她任飛馬主席時郭亦願意減薪追隨而轉會到飛馬,已認識郭超過10年。梁同意郭效力南華及飛馬期間曾奪東亞奧運金牌、最佳青年球員、最佳11人、及MVP最佳球員等,又認為郭既是有熱誠的球員,亦是有責任心的隊長,並同意球隊欣賞及重視郭,指他每月3.3萬的薪酬是隊內華人球員中最高。梁亦同意次被告鄭禮騫為南華至飛馬效力期間是很努力而有責任感、又是坦白而誠實的球員,沒留意到教練對鄭有甚麼負面評價。
而梁指第五被告李家豪只在2015/16年度才加入飛馬,對加入不夠一年的李比賽的位置不太有印象,但認同以年青及本地球員為主的飛馬,隊內所有球員都非常為球隊爭取,指所有香港球員都是因有熱誠才會選擇此職業。她同意「烏龍球」在球賽中是久不久會出現,認為球員應要為球隊爭取入球,而應該不會蓄意射入烏龍球。梁亦同意參與港超聯賽事(一隊)的球員可參加預備組賽事,是可寓比賽於練習、又可提高一隊球員的狀態,同時亦可讓受傷球員重新鍛鍊狀態。
而首、次、及第四被告均反對控方將證人與第四被告的秘密錄音呈堂,指錄音內容屬傳聞證供、不符串謀者的原則、及牽涉不被檢控的範圍,亦涉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第五被告亦反對將其錄影會面呈堂,指被威逼利誘而作出錄影會面。
曾效力飛馬的前球員黃威出庭作供,被問及2016年2月24日飛馬對元朗的預備組賽事當日,賽前熱身時是否有發生甚麼特別事,黃本表示沒特別事發生、「唔係好記得」,控方向他展示他與廉署錄取的口供後,他表示首被告郭建邦於熱身時細聲在他旁邊叫他「唔好入球住,做好防守先」。透過查看口供,黃亦指郭於開賽約20分鐘叫他開始進攻,他有聽從且入了一球;半場時郭叫他可以如平時一段踢球;約80分鐘飛馬以10比1領先時,郭叫他不用再進攻。
黃又透露在2月29日的賽事中,次被告鄭禮騫在更衣室內要求黃給鄭一張球員的免費門票,但他當時不知鄭為何作此要求便將門票交給對方。其後鄭將門票交還給他,票內夾着金錢,他當時不知原故,問鄭「做乜?」,鄭回應指「上場嘅」,他將錢放入袋,至完場離開時他發現有10張1000元;他亦曾看到鄭以相同方法給錢第四被告陳柏衡。翌日他與總教練吃飯後,雖已將該一萬元款項的部分約3000元用於交學車費,但他仍將餘下約6000交給廉署並報案,後再補上已花掉的金額予廉署。
黃透過翻看其口供,指於3月22日的賽事當日,在更衣室問口碰上陳,陳問他「知道未?」,並向不解的他表示「唔緊要,一陣威廉(李威廉)會同你講」。他指李在開賽前數分鐘對他細聲說,「頭15分鐘唔好攻住」,其後李會以「戴帽」發出信號指示他開始進攻;李亦提及「同對面傾好左」。黃指當時他回答說「哦」,但沒打算依照李的意思去做,只是為了避免對方起疑而這樣回答。而半場時,李細聲向他表示「要多3球」。賽後他曾看到李向第五被告李家豪表示「搞掂啦」。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3:10
更新時間:16:46
香港飛馬主席梁芷珊出庭作供,指其丈夫擔任南華足球會主委時首被告郭建邦已為南華效力,至她任飛馬主席時郭亦願意減薪追隨而轉會到飛馬,已認識郭超過10年。梁同意郭效力南華及飛馬期間曾奪東亞奧運金牌、最佳青年球員、最佳11人、及MVP最佳球員等,又認為郭既是有熱誠的球員,亦是有責任心的隊長,並同意球隊欣賞及重視郭,指他每月3.3萬的薪酬是隊內華人球員中最高。梁亦同意次被告鄭禮騫為南華至飛馬效力期間是很努力而有責任感、又是坦白而誠實的球員,沒留意到教練對鄭有甚麼負面評價。
而梁指第五被告李家豪只在2015/16年度才加入飛馬,對加入不夠一年的李比賽的位置不太有印象,但認同以年青及本地球員為主的飛馬,隊內所有球員都非常為球隊爭取,指所有香港球員都是因有熱誠才會選擇此職業。她同意「烏龍球」在球賽中是久不久會出現,認為球員應要為球隊爭取入球,而應該不會蓄意射入烏龍球。梁亦同意參與港超聯賽事(一隊)的球員可參加預備組賽事,是可寓比賽於練習、又可提高一隊球員的狀態,同時亦可讓受傷球員重新鍛鍊狀態。
而首、次、及第四被告均反對控方將證人與第四被告的秘密錄音呈堂,指錄音內容屬傳聞證供、不符串謀者的原則、及牽涉不被檢控的範圍,亦涉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第五被告亦反對將其錄影會面呈堂,指被威逼利誘而作出錄影會面。
曾效力飛馬的前球員黃威出庭作供,被問及2016年2月24日飛馬對元朗的預備組賽事當日,賽前熱身時是否有發生甚麼特別事,黃本表示沒特別事發生、「唔係好記得」,控方向他展示他與廉署錄取的口供後,他表示首被告郭建邦於熱身時細聲在他旁邊叫他「唔好入球住,做好防守先」。透過查看口供,黃亦指郭於開賽約20分鐘叫他開始進攻,他有聽從且入了一球;半場時郭叫他可以如平時一段踢球;約80分鐘飛馬以10比1領先時,郭叫他不用再進攻。
黃又透露在2月29日的賽事中,次被告鄭禮騫在更衣室內要求黃給鄭一張球員的免費門票,但他當時不知鄭為何作此要求便將門票交給對方。其後鄭將門票交還給他,票內夾着金錢,他當時不知原故,問鄭「做乜?」,鄭回應指「上場嘅」,他將錢放入袋,至完場離開時他發現有10張1000元;他亦曾看到鄭以相同方法給錢第四被告陳柏衡。翌日他與總教練吃飯後,雖已將該一萬元款項的部分約3000元用於交學車費,但他仍將餘下約6000交給廉署並報案,後再補上已花掉的金額予廉署。
黃透過翻看其口供,指於3月22日的賽事當日,在更衣室問口碰上陳,陳問他「知道未?」,並向不解的他表示「唔緊要,一陣威廉(李威廉)會同你講」。他指李在開賽前數分鐘對他細聲說,「頭15分鐘唔好攻住」,其後李會以「戴帽」發出信號指示他開始進攻;李亦提及「同對面傾好左」。黃指當時他回答說「哦」,但沒打算依照李的意思去做,只是為了避免對方起疑而這樣回答。而半場時,李細聲向他表示「要多3球」。賽後他曾看到李向第五被告李家豪表示「搞掂啦」。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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