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展鵬疑避「狗仔隊」不小心駕駛 認罪罰$3000

港聞
更新時間:11:20 2018-01-08
發佈時間:10:26 2018-01-08
陳展鵬被判罰3000元。
陳展鵬被判罰3000元。
無綫電視藝員陳展鵬去年3月15日,跟緋聞女友單文柔於柯士甸山道進餐。被某報館追蹤記者上前拍攝時,私家車疑與記者採訪車發生碰撞,被告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訊。代表律師代表陳展鵬認罪,最終法官判決罰3000元,毋須停牌。

陳展鵬缺席聆訊,透過代表律師呈上信件,指需要照顧68歲媽媽,因而未能上庭致歉。

辯方女大律師陳熙華求情時指,陳展鵬(40歲)其工作性質飽受大眾注目,當時因受驚,和其他車的閃光燈影響到自己的視線,更於車廂內發現疑似GPS追蹤器材,才會撞到記者採訪車,被告認罪及願意承擔責任,亦無財政困難。

法庭記者:劉曉曦
記者在法院外守候。
記者在法院外守候。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