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黃浩控《眾新聞》誹謗 要求刪除報道賠償
更新時間:12:55 2017-12-12 HKT
發佈時間:12:39 2017-12-12 HKT
發佈時間:12:39 2017-12-12 HKT
商人黃浩指《眾新聞》於11月22日刊登題為「《壹週刊》交易若未能完成 壹傳媒不排除控告買方」的報道屬誹謗,日前入稟高院控告經營《眾新聞》的公民記者有限公司及總編輯李月華,要求法庭下令《眾新聞》刪除該報道或永久移除報道存檔、禁制《眾新聞》所有人士再發表該誹謗內容或類近的報道,以及要求賠償。
法庭記者:潘琪慧
法庭記者:潘琪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