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港女1.6萬租「靚裝」單位中伏 經常停電天花漏水 死約期點自救?
發佈時間:11:10 2026-03-31 HKT
租樓不慎隨時變成噩夢!有租客以月租1.6萬元租住油麻地一個251呎「靚裝」單位,豈料入住後接連遇上停電、水質發黃和熱水爐損壞等情況,其後樓上裝修又鑽穿天花,令其單位結構出現安全問題,幸好能在死約期內解約,形容首次租屋經歷「大伏」。該租客接受《星島申訴王》訪問時表示,地產中介曾多次協助解決問題,自己發帖是想提醒其它人選擇租盤時要小心檢查。
Kate去年6月以月租1.6萬港元,租下一個位於油麻地、面積251呎的「靚裝」單位。她憶述,看房時覺得內部裝修不錯,加上當時市場上租盤不多,因此很快便決定承租。然而,噩夢在她搬入後正式開始。單位不僅每星期會停電一到兩次,食水水質也出現問題,即使安裝了濾水器,過濾後的水在一兩天內仍會變黃、變黑。Kate曾多次向業主反映,並請來師傅檢查,但問題始終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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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停電天花漏水 現結構及安全問題
更嚴重的是,樓上單位進行裝修工程時,懷疑意外鑽穿了單位的天花板,令到天花出現漏水;甚至疑似鑽穿牆櫃後的牆身,令櫃內物品被震至全數墜地,香水瓶等物品全部跌爛,幸而該次只是財物損失,家人和寵物未有受傷。惟事發後,業主仍向她堅稱:「單位很安全。」
直至今年3月份單位再發生熱水爐損壞,她向業主投訴不能供應熱水並出現滴水,擔心漏電會帶來自身安全,要求提供維修期間租住酒店的房租費用。業主找來維修技工上門維修,始終未能解決問題,業主堅持不會支付酒店房租,並要求Kate「煲水沖涼」。
經歷了以上種種因素,Kate無奈下以單位結構和安全出現問題報警備案。她續指,因為業主在這些問題下已違約,雖然租約仍在死約期,她最後成功在3月27日退租。不過,她發現涉事單位迅速上架放租,呼籲有意租樓的市民,看樓時小心檢查租盤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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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租客未能「安寧地享用」 不屬違約退租
租樓的時候,經常會有「生約」及「死約」。其中「死約」是指租客及業主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若以「一年死約」為例,即雙方不可在完成第12個月租約前解約,若任何一方提前解約,便屬違約,需要作出賠償。
租樓中伏,如何能在死約期內自救?大律師胡栢昌接受《星島申訴王》查詢時表示,如Kata所述租盤出現的情況屬實,根據法律理據,是業主的行為可能構成「毀約性違約」(repudiatory breach),租客便有基礎在「死約」期間合法地提早解約。
他續稱,因為是次事件中,業主提供的單位出現持續的停電、熱水爐漏水等問題,未能為租客提供一個安寧、安全居住的地方,加上業主拒絕改善情況,可能構成違反租約中,保障租客可以「安寧地享用」(quiet enjoyment)物業的隱含條款。在這情況下,租客便有權當作業主毀約,而不是租客「違約退租」,從而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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