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 | 工傷骨裂遭扣薪 揭欠供MPF 女收銀員擬舉報 即被借故炒魷
發佈時間:07:45 2026-03-27 HKT
任職茶餐廳收銀的吳女士,之前因為工傷跌斷手骨,需要養傷半年。但她想不到這次意外,不單令她失去工作,還因為捲入一宗具爭議性的「盜竊」案,成為她被餐廳解僱的理由。吳女士心有不甘,決定聯絡《星島申訴王》申訴。
吳女士原本任職的連鎖茶餐廳規模不小,全港共有4間分店,屬集團式經營。她在2023年3月入職做收銀,同年11月工作期間發生了意外。吳說:「(那天)我上班期間走到水吧,因為地面太濕而滑倒。(之後)我去醫院,證實手骨裂了,情況都很嚴重,休息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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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遭剋扣薪金 擬申訴即被指「偷燒味」炒魷
工傷期間,該餐廳本來一直按法例,每個月發放五分之四月薪給吳女士,但當她半年後復工,就出現問題,「我發現公司沒買勞工保險,又沒有供強積金。老闆說因為沒供強積金,跟勞保不能對接。」吳說自己已在這裏工作一年多,想不到沒有勞工保險和強積金。
此外,吳女士又指僱主認為在工傷期間,應該只發放三分二薪金,不應該是五分四,所以當吳女士復工之後,每個月強行扣她薪水「每個月扣我二千多元,足足扣了六個月。店方指因為沒有勞工保險,所以不會出足工傷薪金給我。」
雖然照常上班,但吳女士持續向公司表示不滿,甚至說明不排除向勞工處等部門投訴。結果沒多久,就發生具爭議的「盜竊」事件。吳表示,她一直有將餐廳不要的食物,派給附近的清潔工或有需要的人,並指公司同事一直都知。2024年12月,有天燒味師傅又將一些燒味的頭頭尾尾交給吳女士,讓她拿去派給其他人當做善事。
惟這一次,店長就找着機會指吳女士「盜竊」,揚言可能報警。吳女士聲稱事發後未幾,餐廳其中一位老闆電話聯絡她,要求她不要向勞工處和積金局,投訴公司欠供強積金和勞工保險的事,否則餐廳會報警告她偷竊。吳女士保存了當日那位老闆的留言錄音,錄音中有人這樣說:「你再不答覆我(是否不控告),我有時間就去旺角警署報案」、「控告你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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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勞資審裁處仲裁 餐廳欠供強積金被罰款
吳女士其後主動到警署備案,警察亦指她的行為不算偷竊,「因為不是我去打開櫃子拿取,真是師傅斬頭頭尾尾送給我做善事。」不過,餐廳仍然以「盜竊」為由解僱了吳女士。她指事件屬無理解僱, 分別向勞工處和積金局舉報,投訴前僱主沒幫她買勞工保險,以及沒有供強積金,「勞工處分開兩方面處理,一個是追討僱主扣我半年錢,另外是勞工保險。」
翻查資料,原來相關連鎖茶餐廳集團,之前已經有4次涉及僱員補償案件。而勞工處回覆查詢,表示已收到吳女士申索,並轉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司法仲裁。勞工處表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必須買勞保, 否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以及監禁兩年。另外僱員工傷期間,僱主亦要準時發放薪金,款額是月薪五分四,違者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
就茶餐廳沒供強積金一事,根據吳女士提供的文件,顯示餐廳已經因此被罰款28000元。積金局就回覆稱,接獲最新資料,懷疑涉事餐廳僱主近期在個別月份,未有替其他僱員供款強積金和附加費,已經展開調查。
不過這次事件並未完結。《星島申訴王》向涉事餐廳求證後,餐廳主管所說的,跟吳女士版本又大有出入。請留意《星島申訴王》3月28日發佈、令事件陷入羅生門的跟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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