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區議員施駿興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判囚2年半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2008年任小學話劇導師助手結識11歲女學生,兩年半後2人發展成情侶關係,施駿興在天水圍單位內與女童性交。經審訊後,施被裁定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他另涉非禮則獲判罪脫。法官陳廣池今於區域法院判處施駿興即時入獄2年半。 控方將就非禮罪提上訴 39歲被告施駿興,被控於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與當時13歲女童X非法性交;他另涉於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灣高山道公園猥褻 港聞 7小時前 閱讀更多